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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胡红军副院长调研打击传销执法司法衔接相关问题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了解掌握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与传销犯罪在执法实践中的衔接问题,近日,市五中法院邀请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津区公安分局、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调研座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红军参加座谈会并讲话,市五中法院刑二庭、行政庭、江津法院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江津法院行政庭庭长沈迎春介绍了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与传销犯罪在执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并提出“团队计酬”认定、涉嫌犯罪移送等实践中“行政—刑事”衔接的相关问题。

市五中法院行政庭庭长邓莉介绍了即将实施的新《行政处罚法》关于涉嫌犯罪行为移送的相关条文制定历史和修改情况。刑二庭庭长王立新分析了关于“团队计酬”在打击传销犯罪中的认定要件。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围绕相关典型案例,同与会人员就打击传销犯罪与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实践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胡红军副院长指出,传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毒瘤,人民法院要依法支持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其进行打击。希望通过本次调研,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同时对打击传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形成共识,凝聚打击传销行为合力。





编辑:渝五法宣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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